请问

企业购进农产品,具备哪七个条件,才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扣除1%的税务政策?

答复

需要具备七个条件:

1、看征收方式。只有凭票抵扣(或计算抵扣)的企业才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扣除1%的税务政策,核定扣除的不得享受。

2、看对象。增值税加计扣除1%只是针对农产品。可以加计1%的产品前提要求是农产品。但并不是9%税率的产品就是农产品。

3、看行业,生产或者委托加工农产品的行业;

4、看用途,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农产品的才可以享受,企业购进农产品用于研发项目的,不能享受1%加计扣除。

5、看税率,必须是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

6、看环节,必须是在领用材料环节享受1%加计扣除。因此对于出库领用的手续必须留存好备查。单纯购进环节不得享受1%加计扣除。

7、看抵扣。只有在购入时按9%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生产领用当期按1%计算加计扣除的进项税额。若是按照1或者3%抵扣的不得享受。

注意:

填报申报表,领用当期,1%加计扣除的部分需要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税额”栏。

参考: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案例

取得一张金额是100万元的农业合作社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全部领用于生产13%的农产品。

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91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万元

贷:银行存款100万元

如何计算加计扣除1%的增值税?

借:生产成本90万元(是倒挤出来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万元

贷:原材料91万元

领用时加计扣除公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票面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 ÷ 票面税率(扣除率)×1%。

关于我们

中税网·胜华

财税审计评估服务集团

   中税网·胜华财税审计评估服务集团 核心企业为中税网天运税务师事务所(大连)有限公司,是经大连税务师管理中心审核,报请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成立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经过二十年的耕耘发展,凭借严谨细致的执业水平、热情周到的贴心服务、专业出众的税企沟通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享誉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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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介绍

徐刚,注册税务师,英国南安普顿大学风险管理硕士,中税网·胜华财税审计评估服务集团董事长(中税网天运大连税务师事务所、辽宁胜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辽宁胜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税务师行业准则起草人之一,中国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大连税务师协会副会长;自1994年起从事税务服务工作,大连地区顶级企业税务疑难问题处理专家,擅长从多角度妥善解决企业税务疑难问题。

核心业务:税务咨询筹划;纳税风险审核评估;涉税争议复议代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筹划;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财务外包和内控管理咨询;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辅导;会计(报表、专项、内控)审计;上市挂牌前期(财税)辅导审计;企业尽职调查(投融资、并购重组等);关联交易同期资料约定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