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进货查验

进货查验是指食品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应当严格审查食品供应商的条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确保所采购的食品符合标准。

二、进货查验依据的法律法规

1.《食品安全法》

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

4.《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

5.《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29924-2013)

6.《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7.《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8.《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

9.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三、进货查验重要性

(1)确保食品可追溯。

查验记录制度是食品经营者建立追溯体系的具体手段,有利于食品可追溯,确保监管链条不断

(2)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经营者对所进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时,可以提出异议,经进一步证实所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可以拒绝收货,保证食品安全。

(3)保护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身的权益。

《食品安全法》第136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对食品经营违法案件,若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可适用免予行政处罚。

四、进货查验的相关要求

(一)进货查验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1.从生产单位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查看其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或其复印件,查看生产单位出具的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等其他合格证明。采购散装熟食制品的,还应当查验挂钩生产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合同)。

2.从经营单位采购食品的,查看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其复印件,查看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检验合格报告等其他合格证明。

3.从经营单位采购食品添加剂的,查看其营业执照,查看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4.采购食用农产品,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收购者、屠宰厂(场)采购的,查验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从批发市场采购的,查验该市场或市场经营户出具的销售凭证。采购按照规定需要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的肉类,还需查验有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5.采购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等,还应当查验当批次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二)进货查验应查验所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的感官性状等质量安全状况

(1)外观

——包装完整、清洁,标识与内容物一致

——冷冻食品无二次冷冻情况

——感官性状正常

——标签标识符合要求(相关标准)

——在保质期内

(2)温度

——冷藏食品表面温度与标签温度差<3℃

——冷冻食品表面温度与标签温度差<9℃

(三)应当做好进货查验记录

1.记录所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记录所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以确保产品可追溯、责任可追究。

2.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从进货日起计)。进货查验资料应当及时更新。许可证、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应在有效期内。

在此

凉都高新市监提醒:

食品经营者应当强化内部管理,把好进货查验关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供稿:食品股

编辑:姜豪

一审:黄克树

二审:顾艳

三审:杨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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