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食用农产品的定义和范围

(一)已纳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产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

(二)未纳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判定属于食用农产品,但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发放食品生产许可的,按照食品管理。

食用农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农业活动,指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以及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

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二、关于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标签

(一)销售食用农产品可以不进行包装销售未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如实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

鼓励采取附加标签、标示带、说明书等方式标明食用农产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保存条件以及最佳食用期等内容。

(二)包装后的食用农产品(包括进口食用农产品)不因其包装改变其属性,其标签标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1.销售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签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或者附加标签后方可销售。

包装或者标签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注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等内容

对保质期有要求的,应当标注保质期;保质期与贮藏条件有关的,应当予以标明;

有分级标准或者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应当标明产品质量等级或者食品添加剂名称。

  食用农产品标签所用文字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标注的内容应当清楚、明显,不得含有虚假、错误或者其他误导性内容。

2.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食用农产品以及省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包装,并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鲜活畜、禽、水产品等除外。

3.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应当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包装应当标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

分装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注:包装后的食用农产品,其标签不适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但包装上出现任何营养信息时,应遵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执行。

(三)包装后的食用农产品未按照上述3条规定要求进行包装和标签标注的,将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附件:食用农产品范围参考目录

食用农产品

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

粮食

供食用的谷类、豆类、薯类等,包括:未经加工的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杂粮(如:大麦、燕麦等)及其他粮食作物。

粮食加工品

小麦粉

1.通用(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低筋小麦粉、营养强化小麦粉、全麦粉、其他)

2.专用[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自发小麦粉、小麦胚(胚片、胚粉)、其他]

大米

大米(大米、糙米、其他)

挂面

1.普通挂面

2.花色挂面

3.手工面

其他粮食加工品

1.谷物加工品[高粱米、黍米、稷米、小米、黑米、紫米、红线米、小麦米、大麦米、裸大麦米、莜麦米(燕麦米)、荞麦米、薏仁米、蒸谷米、八宝米类、混合杂粮类、其他]

2.谷物碾磨加工品[玉米碜、玉米粉、燕麦片、汤圆粉(糯米粉)、莜麦粉、玉米自发粉、小米粉、高粱粉、荞麦粉、大麦粉、青稞粉、杂面粉、大米粉、绿豆粉、黄豆粉、红豆粉、黑豆粉、豌豆粉、芸豆粉、蚕豆粉、黍米粉(大黄米粉)、稷米粉(糜子面)、混合杂粮粉、其他]

3.谷物粉类制成品(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米粉制品、其他)

薯类食品

1.干制薯类

2.冷冻薯类

3.薯泥(酱)类

4.薯粉类

5.其他薯类

蔬菜

各种蔬菜(含山野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蔬菜制品

酱腌菜

酱腌菜(调味榨菜、腌萝卜、腌豇豆、酱渍菜、虾油渍菜、盐水渍菜、其他)

蔬菜干制品

1.自然干制蔬菜

2.热风干燥蔬菜

3.冷冻干燥蔬菜

4.蔬菜脆片

5.蔬菜粉及制品

食用菌制品

1.干制食用菌

2.腌渍食用菌

经清洗、冷冻、冷藏、分类、包装等工序加工的蔬菜。

其他蔬菜制品

其他蔬菜制品

速冻其他食品

速冻蔬菜制品

蔬菜罐头

食用菌罐头、竹笋罐头、莲藕罐头、番茄罐头、其他

水果

新鲜水果。

水果制品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

1.果蔬汁(浆)[蔬菜汁、蔬菜浆、复合果蔬汁、复合果蔬浆、其他]

2.浓缩果蔬汁(浆)

3.果蔬汁(浆)类饮料(果蔬汁饮料、复合果蔬汁饮料、果蔬汁饮料浓浆、发酵果蔬汁饮料、其他)

蜜饯

1.蜜饯类

2.凉果类

3.果脯类

4.话化类

5.果丹(饼)类

6.果糕类

水果

经清洗、冷冻、冷藏、打蜡、分类、包装等工序加工的水果。

水果制品

水果制品

1.水果干制品(葡萄干、水果脆片、荔枝干、桂圆、椰干、大枣干制品、其他)

2.果酱(苹果酱、草莓酱、蓝莓酱、其他)

速冻水果制品

速冻水果制品

水果罐头

桃罐头、橘子罐头、菠萝罐头、荔枝罐头、梨罐头、其他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

1.果蔬汁(浆)[原榨果汁(非复原果汁)、果汁(复原果汁)、果浆、复合果蔬汁、复合果蔬浆、其他]

2.浓缩果蔬汁(浆)

3.果蔬汁(浆)类饮料(果蔬汁饮料、果肉饮料、果浆饮料、复合果蔬汁饮料、果蔬汁饮料浓浆、发酵果蔬汁饮料、水果饮料、其他)

花卉

通过对花卉及观赏植物的茎、叶进行保鲜、储蓄、分级包装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用于食用的鲜花,等。

花卉制品

代用茶

1.叶类代用茶(荷叶、桑叶、薄荷叶、苦丁茶、其他)

2.花类代用茶(杭白菊、金银花、重瓣红玫瑰、其他)

3.果实类代用茶(大麦茶、枸杞子、决明子、苦瓜片、罗汉果、柠檬片、其他)

4.根茎类代用茶[甘草、牛蒡根、人参(人工种植)、其他]

5.混合类代用茶(荷叶玫瑰茶、枸杞菊花茶、其他)

6.袋泡代用茶(荷叶袋泡茶、桑叶袋泡茶、其他)

7.紧压代用茶(紧压菊花、其他)

茶叶

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茶叶及相关制品

茶叶

1.绿茶(龙井茶、珠茶、黄山毛峰、都匀毛尖、其他)

2.红茶(祁门工夫红茶、小种红茶、红碎茶、其他)

3.乌龙茶(铁观音茶、武夷岩茶、凤凰单枞茶、其他)

4.白茶(白毫银针茶、白牡丹茶、贡眉茶、其他)

5.黄茶(蒙顶黄芽茶、霍山黄芽茶、君山银针茶、其他)

6.黑茶[普洱茶(熟茶)散茶、六堡茶散茶、其他]

7.花茶(茉莉花茶、珠兰花茶、桂花茶、其他)

8.袋泡茶(绿茶袋泡茶、红茶袋泡茶、花茶袋泡茶、其他)

9.紧压茶[普洱茶(生茶)紧压茶、普洱茶(熟茶)紧压茶、六堡茶紧压茶、白茶紧压茶、其他]

茶叶

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茶叶及相关制品

边销茶

边销茶(花砖茶、黑砖茶、茯砖茶、康砖茶、沱茶、紧茶、金尖茶、米砖茶、青砖茶、方包茶、其他)

茶制品

1.茶粉(绿茶粉、红茶粉、其他)

2.固态速溶茶(速溶红茶、速溶绿茶、其他)

3.茶浓缩液(红茶浓缩液、绿茶浓缩液、其他)

4.茶膏(普洱茶膏、黑茶膏、其他)

5.调味茶制品(调味茶粉、调味速溶茶、调味茶浓缩液、调味茶膏、其他)

6.其他茶制品(表没食子儿茶素没食子酸酯、绿茶茶氨酸、其他)

调味茶

1.加料调味茶(八宝茶、三泡台、枸杞绿茶、玄米绿茶、其他)

2.加香调味茶(柠檬红茶、草莓绿茶、其他)

3.混合调味茶(柠檬枸杞茶、其他)

4.袋泡调味茶(玫瑰袋泡红茶、其他)

5.紧压调味茶(荷叶茯砖茶、其他)

油料植物

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者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籽(包括芥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籽、胡麻籽、茶籽、桐籽、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植物油

食用植物油(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葵花籽油、棉籽油、亚麻籽油、油茶籽油、玉米油、米糠油、芝麻油、棕榈油、橄榄油、食用调和油、其他)

食用油脂制品

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植脂末]

食用动物油脂

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牛油、羊油、鸡油、鸭油、鹅油、骨髓油、鱼油、其他)

糖料植物

主要用作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通过对各种糖料植物,如甘蔗、甜菜等,进行清洗、切割、包装等加工处理的初级产品。

食糖

1.白砂糖

2.绵白糖

3.赤砂糖

4.冰糖(单晶体冰糖、多晶体冰糖)

5.方糖

6.冰片糖

7.红糖

8.其他糖(具体品种明细)

热带、南亚热带作物

热带、南亚热带作物,以及通过对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去除杂质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半成品。具体包括:生咖啡豆、可可豆、胡椒籽等。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可可制品

可可制品(可可粉、可可脂、可可液块、可可饼块、其他)

焙炒咖啡

焙炒咖啡(焙炒咖啡豆、咖啡粉、其他)

肉类产品

通过对各类食用动物宰杀、去头、去蹄、去皮、去内脏、分割、切块或切片、冷藏或冷冻、包装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分割肉、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冷却肉、绞肉、肉块、肉片、肉丁等。

肉类制品

热加工熟肉制品

1.酱卤肉制品(酱卤肉类、糟肉类、白煮类、其他)

2.熏烧烤肉制品(熏肉、烤肉、烤鸡腿、烤鸭、叉烧肉、其他)

3.肉灌制品(灌肠类、西式火腿、其他)

4.油炸肉制品(炸鸡翅、炸肉丸、其他)

5.熟肉干制品(肉松类、肉干类、肉铺、其他)

6.其他熟肉制品(肉冻类、血豆腐、其他)

发酵肉制品

1.发酵灌制品

2.发酵火腿制品

预制调理肉制品

1.冷藏预制调理肉类

2.冷冻预制调理肉类

腌腊肉制品

1.肉灌制品

2.腊肉制品

3.火腿制品

4.其他肉制品

罐头制品

畜禽罐头

畜禽水产罐头(火腿类罐头、肉类罐头、牛肉罐头、羊肉罐头、鱼类罐头、禽类罐头、肉酱类罐头、其他)

蛋类

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

蛋类制品

蛋制品

1.再制蛋类(皮蛋、咸蛋、糟蛋、卤蛋、咸蛋黄、其他)

2.干蛋类(巴氏杀菌鸡全蛋粉、鸡蛋黄粉、鸡蛋白片、其他)

3.冰蛋类(巴氏杀菌冻鸡全蛋、冻鸡蛋黄、冰鸡蛋白、其他)

4.其他类(热凝固蛋制品、蛋黄酱、色拉酱、其他)

蛋类初加工品。通过对鲜蛋进行清洗、分级、包装、冷藏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种分级、包装的鲜蛋、冷藏蛋等。

罐头

蛋类罐头

乳类产品

鲜乳。

乳制品

液体乳

1.巴氏杀菌乳

2.调制乳

3.灭菌乳

4.发酵乳

乳粉

1.全脂乳粉

2.脱脂乳粉

3.部分脱脂乳粉

4.调制乳粉

5.牛初乳粉

6.乳清粉

其他乳制品

1.炼乳

2.奶油

3.稀奶油

4.无水奶油

5.干酪

6.再制干酪

7.特色乳制品

水产动物、植物

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两栖类、海兽及其他水产动物。

水产制品

非即食水产品

1.干制水产品(虾米、虾皮、干贝、鱼干、鱿鱼干、干燥裙带菜、干海带、紫菜、干海参、干鲍鱼、其他)

2.盐渍水产品(盐渍海带、盐渍裙带菜、盐渍海蜇皮、盐渍海蜇头、盐渍鱼、其他)

3.鱼糜制品(鱼丸、虾丸、墨鱼丸、其他)

4.水生动物油脂及制品

5.其他水产品

即食水产品

1.风味熟制水产品(烤鱼片、鱿鱼丝、熏鱼、鱼松、炸鱼、即食海参、即食鲍鱼、其他)

2.生食水产品(醉虾、醉泥螺、醉蚶、蟹酱(糊)、生鱼片、生螺片、海蜇丝、其他)

海带、裙带菜、紫菜、龙须菜、麒麟菜、江篱、浒苔、羊栖菜、莼菜等 。

将上述水生植物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冷冻、冷藏等保鲜防腐处理和包装的产品。

罐头制品

畜禽水产罐头

畜禽水产罐头(火腿类罐头、肉类罐头、牛肉罐头、羊肉罐头、鱼类罐头、禽类罐头、肉酱类罐头、其他)

调味料

水产调味料(蚝油、鱼露、虾酱、鱼子酱、虾油、其他)

水产调味料(蚝油、鱼露、虾酱、鱼子酱、虾油、其他)

参考资料: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6]72号)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类相关案件处理指导意见(三)》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