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发票有哪些类型(可以抵扣的
1、通行费发票
通行费,它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日常工作中能常见到的通行费发票就两种,一种是纸质的通行费发票,一种是通行费电子发票。
依据财税【2017】90号文件,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如果没取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仍可以用纸质发票计算抵扣。
可抵扣金额为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依据规定,ETC后付费客户索取通行费电子票据的,在服务平台取得由经营管理者开具的征税发票;ETC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在充值后索取不征税发票的,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2、农产品收购、销售发票
1、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由农业生产者开具的普通发票;
2、收购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由收购方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左上角印有“收购”字样;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企业从农产品生产者个人手中收购其自产农产品,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也就是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先按照9%扣除率,在实际生产领用时再加计1%的扣除率。
3、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有:(1)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2)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旅客运输费发票
旅客运输费发票,主要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有三类:
(1)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2)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
(3)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铁路车票:票面金额÷(1+9%)×9%
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