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产业产值较低、产业效益较低与日益增长的社会生活成本的矛盾变得更加显著,国家大力支持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推动其转型升级,优化其区域布局,应用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模式成为政府重点引导和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手段和方法。

一、何为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

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是农业产业集群的一种,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种新兴的产业发展模式,是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演化过程中的一种地缘现象。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是指在特定区域内,以某一种或几种农产品为主导产业,以贸易和非贸易的方式将众多农户、农产品加工企业、上下游服务企业以及政府、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等支撑机构紧密结合,展开专业化分工协作的产业组织。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融合了市场组织资源配置、信息交流、科技创新、理性决策等职能优势,以及层级组织便于领导、分工明确、目标统一等管理优势,是稳定市场组织与灵活层级组织的结合,可提升整个农产品加工业的竞争力。

由于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是一种相对灵活的组织模式,涉及到农业生产以后诸多环节,因此目前国内学者尚未形成统一的分类标准。总体来看,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根据集群形态、内在或外在作用机制、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分类,其中按集群形态可分为资源型、链条型和循环型,按内在机制可分为龙头企业带动型、特色资源带动型和多种资源带动型,按外在机制可以分为政府推动型、市场拉动型和综合作用型,按照组织形式分为“公司+农户”型、“公司+基地+农户”型、“公司+合作社+农户”型以及“公司+协会+农户”型四种类型。

二、为什么要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

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优势明显,主要体现在企业发展、社会影响与产业振兴三个方面:(1)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有利于加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不同规模加工及上下游企业在空间上集聚,可大大降低企业的信息、交易、运输、劳动力等生产成本投入,节约的更多资金可投入到产品和技术方面,通过技术创新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大幅提升产品质量,形成企业竞争优势,促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2)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有利于社会资源的高效调配:通过建立企业间、企业与其他机构间的商业网络,利用共同的文化基础,有效整合区域内各种资源,实现内部共享交流,促进相互合作、相互扶持,共同抵御外部风险,使得社会资源利用效果最大化;(3)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有利于加工及相关产业振兴:通过规模化集聚形成规模优势,通过分工合作提高专业化程度,面对外部竞争时,企业将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将提供更专业、更具性价比的产品,将更容易打造区域品牌,从而带动地区经济振兴发展。由此可见,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是通过充分利用农业及自然资源,以壮大企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为手段,以农产品加工的主要方向,促进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是如何发展起来的?

通常来说,每一个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需要经过十几年至几十年的时间考验,才能成为真正对农产品加工业有所助益的组织形式,发挥其应有的价值。由于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通常由大量中小企业共同组建形成一个整体,因此将企业数量、集群成长度两个定量指标,抗风险能力、自组织能力两个定性指标以及组织结构一个综合指标共5个指标作为判断依据,可将我国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大致分为三个阶段:萌芽阶段、成长阶段以及稳定发展阶段。

萌芽阶段——发展初期,特点为企业数量少、发展空间大,但是结构松散、抗风险能力弱、缺乏自组织能力。此阶段主要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以规模化大户为重点进行示范发展,如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园,主要涉及生猪、肉牛、野生菌、中药材等高原特色农产品,目前已入驻20余家加工企业,年产值近30亿元。

成长阶段——发展中期,特点为企业数量增加、结构更加紧密、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成长速度达到顶峰,但自组织能力有限。此阶段重点工作包括培养农户的专业技能,建立企业与农户等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扩大规模等,如山东省滨州市粮食加工产业集群,全市目前拥有百亿营收粮油加工企业4家,500强企业1家,中国食品工业50强企业2家,实施粮油项目超100个,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

稳定发展阶段——发展后期,特点为企业数量达到顶峰,形成相对稳定的网络结构,抗风险能力与自组织水平都达到高标准,且仍具有较高的成长空间。考虑到产业集群的可持续性,此阶段重点放在将有限的资源利用最大化,引导龙头企业健康化发展,构建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环境以及寻求应对外部冲击、内部同质的解决方案,如河南漯河食品加工产业集群,是世界最大的肉食品生产基地和中部地区重要的饮料生产基地,入驻有双汇集团、可口可乐、美国嘉吉、中粮集团、旺旺集团等众多500强企业,年产值可达万亿以上。

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大多符合由萌芽、成长到稳定发展的发展路径,末期若通过鼓励加大技术投入,灵活应对市场需求,与时俱进地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等手段,在政府的引导和企业的配合下,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将保持活力,不断扩展潜在的发展空间,使之长久地为区域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四、我国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发展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迅速,产业规模和效益提升获得了长足进展。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总体仍保持缓中趋稳、稳中有进态势,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全年规模以上企业完成营业收入14.69万亿元,同比增长2.1%,其中食用农产品加工完成营业收入96929.7亿元,占全部的66%。从细分行业来看,肉类加工、制糖、乳品加工增幅明显,均在10%以上;而皮毛棉麻加工、橡胶制品加工与饲料加工均体现为负增长。由此可见,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过程中体现出较强的行业性差异,相关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同样依据所属行业的不同,在数量、成熟度等方面体现出较大的行业差异。我国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除行业性发展导致水平不一以外,地域性发展也是现状特点之一。由于市场经济发达、机制健全的地方容易孵化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因此我国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由沿海地区起源,从珠三角到长三角,再由环渤海地区逐步北上,最终,包括中西部地区的绝大部分经济较发达地区都形成了自己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只不过在数量和发展水平上有所不同。总体来看,我国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产生和发展时间较短,大多处于萌芽或成长阶段,稳定发展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较为罕见。

吉林省是农业大省,也是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较快的省份之一,全省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超6300亿元,占到GDP总量的40%以上,形成5个龙头企业带动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涉及玉米、大豆、畜禽、中药、绿色食品加工五个方向,同时拥有34个省级以上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主要分布于长春与松原两市。河南省是我国农产品加工大省,全省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3.78万家,其中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7779家,共形成207个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主要分布在信阳、周口、郑州、驻马店和南阳五市,主要涉及肉制品加工及速冻食品加工。湖南省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全省两大万亿产业之一,实现年总产值1.35万亿元,拥有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近4200家,形成了长沙粮油乳茶、岳阳粮油茶调味品、株洲肉乳、常德粮油水产品、湘潭肉莲、邵阳酒果蔬糖、怀化粮油果蔬、永州酒油果蔬和益阳粮茶水产品9大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其主营业务总收入达3780亿元。由此可见,我国各地践行产业集群发展思路,农产品加工业综合实力明显提升,转型升级成效显著。

然而,由于我国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发展大多还处于初级阶段,现阶段看来,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需要探讨并解决,这主要体现在产业集群的组织方式、内部与外部环境等方面,成为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发展的制约因素。我国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生产集中度较低,主体规模普遍偏小,目前更多仅仅是在地理上形成集聚,内部合作关系还需要完善,集群内部为企业服务的平台尚且不能较好运转。我国资源型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数量较多,内部产业链条较短,缺乏深加工及相关技术的储备,以及能与国际接轨的加工和质量控制标准体系。这些劣势条件严重限制了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向组织缜密、内部与外部联结机制健全的方向发展,反而加剧了内部竞争,削弱了整个产业集群对外竞争的能力。除此以外,由于资源型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同时体现为对当地农业资源的大量消耗,生态化、循环化的发展理念未被重视和应用,因此对产业集群未来延续形成了重大挑战。

五、我国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的发展建议

依据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的发展路径来看,如何快速过渡萌芽与成长期,以及如何保持、延长稳定发展期显得尤为重要。综合考量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的高组织性、高效益性以及对相关产业的推动作用,未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应该:

(1)加大政策引领力度:政府不仅需要出台资金、用地、人才、科技等支持政策支持产业集群的建立,同时需要辅助建立监督产业集群运营情况的管理机制,以便及时对产业集群发展方向进行纠偏;

(2)培育示范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在产业集群组织中的作用尤其重要,在科研机构、服务机构、政府的共同作用下,具有示范效应的龙头企业夯实自身基础,扩大对外辐射带动的能力,从而壮大产业集群整体的科技、人才、生产与服务水平;

(3)构建产业循环链条:产业集群致力于实现“三链同构”,延伸产业链,发展精深加工,提升价值链,定位高端产品,打造供应链,实现集群内部循环高效运转与集群外部循环有效衔接;

(4)强化专业分工架构:按照市场需求,细分产业集群内部的加工企业、服务商等主体,明确各自的上下游关系,并对可以共享的资源进行合作交叉,制定集群内的质量标准、技术标准,提高整体运转效率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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