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出口退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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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出口退税具体步骤
1.提交的单据: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和出口货物销售明细帐,以及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收汇汇单证。
2.领取核销单,报关单,以及凭收汇凭证单,银行对外收汇申报单,到银行换取收汇水单。
3.在电子口岸网上申报核销。
4.核销后,将相关核销数据向国税局申报,将数据输入国税的电子申报盘片,制作软盘,等待国税局通知。
5.带书面单据:报关单,外销发票(自己制作),核销单,缴款专用书,增值税发票,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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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出口退税吗
出口货物退税,简称出口退税,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产品出口是否退税,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从事农产品粗加工出口,即收购后加工再出口,属于自产产品,是可以享受出口退税的;
2、如果出口企业直接收购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出口退税环节是不能退税的,所以直接收购的农产品没有经过加工出口,不属于自产产品,因此不能退税。
出口农产品退税的政策
法律分析:农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相纸胶卷、塑料制品、竹地板、草藤编织品、钢化安全玻璃、灯具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
2、将润滑剂、航空器用轮胎、碳纤维、部分金属制品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3、将部分农产品、砖、瓦、玻璃纤维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
4、取消豆粕出口退税。豆粕是指产品编码为23040010、23040090的产品;
5、其余出口产品,原出口退税率为1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原出口退税率为9%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原出口退税率为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6%。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五十六条 国家为执行下列一项或者数项措施,必要时可以对任何形式的农产品水产品采取限制进口的临时措施:
(一)对相同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或者销售采取限制措施;
(二)通过补贴消费的形式,消除国内过剩的相同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
(三)对完全或者主要依靠该进口农产品水产品形成的动物产品采取限产措施。
第五十八条 对进出口货物采取限制或者禁止的临时措施的,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在实施前予以公告。
农产品出口退税流程及手续
了解退税政策、办理出口备案手续、申报退税、税务机关审核以及退税款项拨付等步骤。
一、了解退税政策
出口企业应首先了解国家关于农产品出口退税的相关政策,包括退税范围、退税比例、退税条件等。这有助于企业明确自身是否符合退税条件,以及可以享受的退税待遇。
二、办理出口备案手续
出口企业在开始出口前,需向相关部门办理出口备案手续。这包括向海关提交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办理出口备案手续是确保退税顺利进行的基础。
三、申报退税
在出口完成后,企业需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申报时应提供出口货物的发票、海关报关单、退税申请书等必要文件。申报时,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退税申请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税务机关审核
五、退税款项拨付
经审核无误后,税务机关会将退税款项拨付至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退税款项的拨付标志着退税流程的结束,企业可凭退税证明文件进行后续的账务处理。
综上所述:
农产品出口退税流程及手续包括了解退税政策、办理出口备案手续、申报退税、税务机关审核以及退税款项拨付等步骤。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退税申请的顺利进行。同时,企业还应关注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出口策略,以充分利用退税政策带来的优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条例》
第二条规定:
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免)税,适用本条例。
除另有规定外,出口货物的消费税应退税额,以出口货物的购进价格为计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六条规定:
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
外贸企业出口农产品能否退税
外贸企业出口农产品能否退税
答:贸易企业购入农产品能否退税首先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口退税率文库中对应的退税率办理退税.如果是取得普通发票,只能办理免税.
免税农产品免的是增值税,是可以13%抵扣进项税,其中包含的运费可以抵扣,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收购金额*13%,运费抵扣的进项税=(运费+建设基金)*7%.
免税农产品包括主要包括六种
一、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初级农产品的具体范围由《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确定.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
自2008年7月1日起,根据《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的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三、制种企业在特定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
2010年12月1日起,根据《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的规定,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1.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四、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
自2012年1月1日起,根据《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
五、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自2012年10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的规定,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1.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2.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六、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
根据《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规定,自2013年4月1日起,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
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因此,销售农产品现行适用9%增值税税率.以上就是外贸企业出口农产品能否退税全部内容,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其他的会计问题,欢迎咨询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