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货农产品交易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是现货农产品交易的特点之一,是指在农产品现货交易中的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的现货农产品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20%或者固定保证金)来缴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保证金的作用就像杠杆,让投资者可以用少量资金做大生意,称为以小博大。

保证金类似于定金,比如说王老板找中介买房子,已经和房屋产权人李总约定好了,房子的价格为500万,但是王老板需要先交100万的定金,卖房人李总收了定金以后,双方正式进入买卖流程,买方王老板享有了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也就是500万,买入这套房子的权利。现货农产品交易买卖双方都要交保证金,双方的保证金数量是一样的。

给大家举一个例子,例如翠竹十期合约价格为7520.25公斤,假设保证金比例为20%,交易3手,翠竹合约所需要的资金为:

第一步计算1手合约的价值:

翠竹交易单位是0.25公斤/手,也就是752×20=150.4元。

由于开仓1手需要保证金为150.4元,当投资者账户可用资金低于1540.4元时,不能再新开仓1翠竹752合约;在投资者已经持有1翠竹十期合约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的账户权益小于或等于150.4元,会被农产品现货公司要求追加保证金。

交易所还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的目的在于控制风险。常见的调整保证金比例的情况为合约出现了涨跌停板、法定长假之前、合约超仓、合约临近交割月等。

二、 强行平仓制度

现货农产品交易对投资者的强行平仓,指的是在非投资者本人意愿的情况下,由现货农产品交易所对投资者持仓进行平仓的行为。

常见的强行平仓情况包括:

(一)投资者账户可用资金小于或等于0

可用资金=客户权益-持仓占用保证金+(-)浮动盈亏。

例如交易者小王入金1万进行现货农产品交易,假设1手苹果合约是1000,买入8手,占用保证金8000元。

此时小王账户内的可用资金为:10000-8000=2000

如果价格变动带来盈利1000元,则可用资金为10000-8000+1000=3000

如果价格变动带来亏损1000元,则可用资金为10000-8000-1000=1000

当可用资金为0或者小于0时,就满足了强行平仓的条件,此时农产品现货公司会通过短信电话形式通知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足资金或自行平仓,以使得账户可用资金为正。

如果投资者未做处理,农产品现货公司有权对投资者账户实行强行平仓,在行情波动特别剧烈或通过电话未能和客户取得联系时,农产品现货公司也有权先行采取强行平仓动作,事后通过短信电话形式通知投资者,因此投资者本人应当密切关注自己农产品现货账户的风险率,以免出现不必要的强平。

需要注意的是:强平并不会对投资者的持仓进行全部平仓,而是在平仓后使得投资者账户可用资金为正即可。

(二)客户违规进入交割月被强行平仓

对于自然人投资者来讲,盛通四方交易所的合约是不允许进入交割月的。如果违规进入交割月允许以100%保证金进入交割月,但是到了交割时间将农产品现货交易所来执行强行平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