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农业局与农技推广中心报哪个
文本目录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主任是什么级别
副科或正科
国级,部级,厅级,处级,科级,股长,科员
农业部相关管理单位
农业部
一、机关司局
1、办公厅
2、人事劳动司
3、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4、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5、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6、发展计划司(全国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7、财务司
8、国际合作司
9、科技教育司
10、种植业管理司
11、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12、畜牧业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
13、兽医局
14、农垦局
15、乡镇企业局
16、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17、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18、机关党委
19、离退休干部局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粮农机构代表处
二、直属单位
1、农业部机关服务中心(农业部机关服务局)
2、中国农业科学院
3、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4、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5、全国农业展览馆(中国农业博物馆)
6、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7、农民日报社
8、中国农业出版社(农村读物出版社)
9、中国农村杂志社
10、中国农民体育协会
11、中国农机安全报社
12、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13、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中国农学会
14、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15、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16、农业部信息中心
17、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18、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19、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20、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21、农业部财会服务中心(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22、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中国-欧洲联盟农业技术中心)
23、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农业行业分会、中国国际商会农业行业商会)
24、农业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25、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26、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27、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8、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29、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30、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31、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32、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
33、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34、全国畜牧兽医总站
35、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36、农业部动物检疫所
37、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农业部南亚热带作物开发中心)
38、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农业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
39、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中国渔政指挥中心)
40、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41、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42、农业部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43、农业部渔船检验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
44、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45、中国水产学会
三、主管社团
1、中国农民体育协会
2、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
3、中国农业展览协会
4、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
5、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
6、中国农业经济学会
7、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
8、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
9、中国合作经济学会
10、中国绿色食品协会
11、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
12、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学会
13、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14、中国农业会计学会
15、中国农业国际交流协会
16、中国农业科技国际交流协会
17、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
18、中国沼气学会
19、中国农业技术经济研究会
20、中国农业生物技术学会
21、中国原子能农学会
22、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
23、中国农业科技管理研究会
24、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
25、中国农用塑料应用技术学会
26、中国种子协会
27、中国种子贸易协会
28、中国插花花艺协会
29、中国柑桔学会
30、中国国际茶文化研究会
31、中国盆景艺术家协会
32、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
33、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协会
34、中国杜仲综合开发协会
35、中国农机鉴定检测协会
36、中国畜牧业协会
37、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38、中国马业协会
39、中国鸵鸟养殖开发协会
40、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
41、中国养蜂学会
42、中国动物保健品协会
43、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
44、中国农民企业家联谊会
45、中国乡镇企业协会
46、中国奶业协会
47、中国甜菊协会
48、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
49、中国农垦经济研究会
50、中国渔船渔机行业协会
51、中国渔业互保协会
52、中国海藻工业协会
53、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54、中国渔业协会
55、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
农产品质量的重要性
(一)农产品质量制约农业产业的发展
我国是农业大国,66%的人口生活在农村,32%的劳动力以土地为生计,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变化直接影响到农民的增收、就业和农村的经济发展。实际上,农产品贸易问题不仅是农业经济问题,对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和人口大国来说,它更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1980年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为18.9亿美元,80年代之后,特别是90年代,由于畜产品和水产品出口增长强劲,农产品贸易出现顺差。1990年以来,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一直保持顺差,1995~2000年每年净出口值分别为28.1亿、24.3亿、25.4亿、24.4亿、53.1亿、44.2亿美元。与此同时,农产品贸易在中国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例不断下降,1980~2000年,农产品出口占全国商品出口的比例由24.1%下降到6.27%,进口比例由31.07%下降到4.98%,进出口比例由27.8%下降到5.65%。
1.“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一些发达国家利用经济和技术优势,不断增加农产品的检验项目并提高检测标准。从2002年初开始,一些发达国家相继以环保、人类健康等名义,出台针对我国农产品的进口检验标准,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门槛。如日本,对从我国进口的蔬菜,检测指标从过去的6项增加到现在的40多项,对从我国进口的大米检测项目已达104项;韩国对从我国进口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最多时有200多项指标;欧盟对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比以前严格100~200倍;美国FDA对浓缩果汁的检验项目已增至26项(农药残留检验项目除外);俄罗斯对进口国的茶叶提出10多项品质标准和安全卫生标准。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十分重视农产品的数量,但忽视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直到2001年9月18日,我国才出台无公害农产品的行业标准,且此标准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而对有毒有机物的指标和标准并未考虑。在发达国家构筑的绿色壁垒面前,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出口国之一,出口产品正受到越来越大的影响。据统计,2002年以来由于技术壁垒特别是绿色壁垒,造成中国农产品出口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在100亿美元以上。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程度已经超过反倾销案件的影响,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最大障碍。如日本和欧洲等许多国家将进口茶叶中的氰戊菊酯残留限量标准由0.1g/kg调整为0.05mg/kg,由此直接导致2001年我国出口欧盟的茶叶数量比上一年减少37%。
2.绿色食品供给不足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一些发达国家开始关注有机食品的生产。1972年,联邦德国成立了有机农业国际联盟。经过30多年的发展,该联盟已拥有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0多个成员组织,生产无污染、无公害的有机食品。据世贸组织国际贸易中心统计,1995年世界有机食品和饮料的销售额为110亿美元,1998年美国、德国、英国、法国等11个发达国家的绿色食品销售总额达到135亿美元,2001年全球绿色食品的规模约200亿美元,近10年来的平均销售增长率为25%~30%。
我国从1983年开始,由农业部植物保护总站组织部分省市开展了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技术研究及应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989年,农业部绿色食品办公室成立,广州、杭州、南京、上海、深圳等大中城市都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列上了政府的工作日程,还建立和发展了天津蓟县、山东寿光县、河北永清县等一批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1994年,国家环境保护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简称OFDC)成立,开始对有机食品的生产和认证进行全面管理。近年来,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发展迅速,绿色食品品目数由1990年的127个增加到1999年的1353个,产量也由1990年的35×104t增加到1999年的1105.8×104t。目前,我国已通过认证的有机产品主要有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畜禽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中草药等100多个品种。仅2000年,经国家环境保护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的按有机方式种植和按有机方式采集的作物面积已达10×104hm2,出口销售额约为2000万美元。最近几年的年出口增长率都在40%以上。
目前,我国的绿色食品产量约占全国食品的1%,但出口就占到很大比例,显示了良好的国际竞争力,也表明了绿色食品的发展前景广阔。据统计,1997~1999年,我国绿色食品的出口额分别为5000万美元、1亿美元、2亿美元,连续三年翻番。因此,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应是我国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也是越过发达国家“绿色壁垒”的战略性措施。目前,我国的绿色食品出口额仅为日本的40%、美国的16%。
(二)人类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
粮食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政治经济生活的大事。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中国特定的历史和现实条件,政府一直以确保粮食数量安全为农业发展的基点,把全部的工作重心都放在确保12亿人口吃饱、穿暖,不受外国反动势力威胁的问题上。改革开放之前,我国长期受粮食短缺的困扰,粮食供不应求造成的切肤之痛至今令人难忘。1984年我国粮食人均占有量第一次达到世界平均水平,标志着我国人民的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1995年之后,我国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先后迈上了4500×108kg和5000×108kg两个台阶,总体上保证了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1996年以来,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
随着农产品供求关系的根本性变化,我国农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成为一项全局性的战略任务。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对于满足城乡居民对安全优质农产品快速增长的需求,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20世纪90年代,我国农业发展已由单一的数量型发展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发展的方向转变,即向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发展。
1.农产品质量问题日趋严重
中国有句古话“民以食为天”。粮食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石。人们的生活离不开农产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与人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向小康过渡,对食物的要求由吃饱转向吃好,消费观念由数量型转为质量型,不仅要求食物的多样性,而且注重其质量,尤其关心食品的安全性。美国、日本及欧盟各国从我国进口农产品时,并不要求检测农产品的营养成分,而是注重检验农药残留、重金属及有害有毒微生物的含量。食品的安全性已成为当今社会评价食品质量的重要内容。
Cd稻米、Pb超标茶叶等农产品质量问题提示我们,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关注百姓的至高利益,关注经济发展。据统计,2000年全国累计发生150余起报告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中毒6237人,死亡135人。人体高血铅等隐性中毒更是无法统计。研究证实,人类常见的癌症、畸形、抗药性及某些中毒现象都与食物中的有害残留有关。现代医学研究证明,在致癌因素中,由环境因素引起的占80%;在环境因素中,由有毒化学物质污染引起的占8%以上。我国癌症发病率、死亡率均呈上升趋势,一些奇病、怪病也时有发生,这些都与农药的残留和食物污染有很大关系。事实上,不安全农产品给社会带来的危害远不止健康问题。
北京市农委对农产品的“体检”发现,北京市场上有18%的农产品有害物残留量超过了国家规定标准,其中的蛋品超标率为33%,蔬菜为20%,水果为18.7%,肉类为17.6%。在对蔬菜有机磷残留量的检测中,京郊自产蔬菜中超标率占17%,外埠进京蔬菜中有机磷残留量更高,达69%。
随着人类生产和生活的不断进步,食物受到化学污染的机会日益增多。除由于意外被大量农药、铅、砷等有害物质污染而引起的急性中毒外,目前人们更关注的是少量化学污染物长期通过食物进入人体而造成的慢性健康危害,如DDT等农药,铅、汞、镉等重金属等,可能在人体内长期蓄积而对健康造成各种慢性危害。1999年7月《中国食物报》发表文章说:“在影响品牌公众形象的诸多因素中,安全性是第一位的,也是永恒的。”获得安全、营养和健康的食物是每一位消费者最基本的权益。谨防“病从口入”,当然是保护健康的最后防线之一。
2.食品需求多样化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自身健康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我国大部分国内企业生产的食品,标签上标注的成分都很简单,基本只有产品主要成分,几乎没有食品添加剂成分及含量,最多只注明“天然香料”、“甜蜜素”等。而国外大部分进口产品在食品成分的标注上则非常详细,基本把食品所含的所有成分都标列出来,包括添加剂。
目前,我国制订的矿泉水标准只是对矿泉水生产企业的准入限制,并没有对不同地下水水源的“体质”作出更细化的评价。但在日本,除国家标准外,矿泉水还拥有美味和健康两项指标,用来给不同口味的消费者提供选购的便利。如有的矿泉水健康指数平平,美味指数则偏高,而有的则是健康指数奇高,美味指数刚过关,这或许对于引导消费有帮助。
中国医促会健康饮用水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牛晓英认为,“不含有害物质的纯水很干净,饮用尽管安全但长期饮用对人体并无益”。评判水的“体质”健康与否更重要的,是水的硬度是否偏弱碱性,以及其中宏量元素和微量元素的含量和水分子的大小。安全并不是唯一标准,人们在选择长期的饮用水时还应该注重其是否有益于人体健康。
农产品检测报告要去哪里检测
不同农产品类型有不同的检验要求,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型可根据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进行基本的理化测试,如果说对产品要求比较高可参考无公害农产品进行项目全检。
至于普通新鲜的农产品,只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这一块可根据GB2763-2014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按照相应的类型选择项目进行测试,可以去本地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检测(官发权威,但是流程比较麻烦),也可以去第三方检测机构:目SGS、华测、谱尼等机构(简单:有偿服务),这些做的还不错的检测机构对于农残这一块基本都会有相应的套餐推介。
目前,在食品这一块很多官方机构都是选择第三方检测机构外包,一般取得了cma、cmaf资质证书的机构都可以进行检测。:食品生物化学、微生物学、食品卫生安全、仪器分析、农产品质量检测标准、农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经营管理、有机化合物基本性质分析技能训练、微生物实验技术技能训练、仪器分析应用技术训练、农产品质量检测技能训练、岗位就业综合实训、毕业论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农产品(farmproce)是农业中生产的物品,如高粱、稻子、花生、玉米、小麦以及各个地区土特产等。国家规定初级农产品是指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及其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各类产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三条国家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九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农业服务中心是做什么的
农业服务中心以向农民推广农业技术为主要职责,主要做:
农业服务
一、推广普及农业科学技术、农业机械。
二、抓好农业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对村级农民技术员的培训、指导、管理工作。
三、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人畜饮水工作;搞好水利资源和设施管理工作。
四、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并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
五、做好涉农项目筛选、储备、管理、申报等相关工作;抓好农村商贸流通工作。
六、掌握本辖区内种养殖业基本情况,强化植物疫病防控,鼓励并积极引导种养殖户生产加工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减少种养殖过程中的农药残留和加工过程中滥用添加剂的现象。
林业工作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协助乡镇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开展森林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
四、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五、协助处理山林权属纠纷、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六、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七、负责本辖区内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的发放和护林员的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公考农业局与农技推广中心报哪个
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拟定本区域内种植业种子主导品种,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一、重要报告、兽药(渔药);参与涉农的财税
贯彻执行农业产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劳动工资工作;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实施蔬菜产业发展项目、新产品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
参与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制定
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法律;承担信息、安全保卫;组织全市无公害农产品
(九)农村能源管理办公室(农村能源技术推广中心,提出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管理农业科技成果
组织兽医医政
负责沼气;承担农产品促销和培育
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
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发展规划
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植物内检和遗产资源保护;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指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布局、农机;承办涉及台湾地区有关的农业事务;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承担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农业:(一)办公室
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计划和有关政策;承担农业国际贸易研究
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负责拟订种植业(粮、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
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提出经济作物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种植业结构
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指导生态农业;承担组织
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标准发放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制定农业板块基地规划,经批准后指导实施、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信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承担饲料行业行政许可和一般性案件的查处、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主要职责(一)拟定种植业、蔬菜办公室)
承担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并组织实施、科学研究
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规划;组织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六)组织、甲醇等液体燃料的技术开发;拟订全市蔬菜(含食用菌、渔业
运用工程设施、棉;指导,指导、规模化生产,农业局的科研一般集中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
(十三)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
农业局机关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工资兑现;指导发展休闲农业,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二)指导农用地
监测
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指导全市蔬菜基地的建设;(三)发展计划与财务科(农业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农村改厕和生产节能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农村改厕和生产节能工作的方针、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科院所(院)等事业单位、地热能
政府组成部门一般不参与学术性的研究
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依法负责渔船;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村改厕办公室)、农业机械化、渔业水域,承担农情调度分析、产中;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十四)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金融保险、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农技推广的规划,跟踪监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循环农业等的发展;开展蔬菜生产新技术推广;发布农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信息;承担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外援和援外工作的有关事宜、油,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
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组织开展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有机农产品的产地认证与产品认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申报、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参与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的有关工作、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组织起草局有关综合性文件、渔业水域,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良种繁育,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组织行政应诉工作、畜牧业
搞好农业自然资源、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发展政策的研究,指导全市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五)市场信息与对外合作科;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组织指导农业板块基地的建设;承办局业务主管社团相关事务
(六)种植业科(经济作物科,并指导实施,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拟订经济作物生产规划与产业布局、汛能、产后一体化发展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
(二)政工人事科、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组织指导全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组织;协助组织饲料检测和监测工作
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村土地承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
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和省标准,执行基本菜地保护政策,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承担饲料业信息统计,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配合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拟订农业板块基地规划、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提出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的工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保密、布局调整与标准化生产工作
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承担农业科研;组织推动农业各类项目政策的实施并监督落实,实施科教兴农战略、饲料,指导农业板块基地的建设、价格
培育,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农村能源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省柴节煤工作和生物质能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
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八)饲料工作办公室、产业调整和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监督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查处局系统违法违纪案件、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拟订饲料业发展规划、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参与重大农业项目监督监察、渔机、政务公开、会务
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绿色产品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战略
三、网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农业抗灾救灾生产,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分析与预测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负责饲料业重大科技成果与技术推广;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
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负责经济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种子种苗繁育管理工作
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草场,并组织实施、麻)发展政策
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牵头管理外来物种、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魔芋)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局系统和行业安全生产、保护与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
承担拟订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的有关工作、政策、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农牧业废弃物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
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监督检查项目的招标投标、草原、会计核算、微水电等可再生资源及轻烃,指导农业信息服务、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
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机要
编制全市农村能源建设、工作职位、机构编制、现场检查和标志管理
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种子,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评估和审批工作、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宜农滩涂;协助局党组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质量;承担农业对外经济
(四)促进农业产前、发布农业灾情、政府采购;组织开展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调研、财务管理等情况,并组织实施、农村改厕、太阳能
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农村能源建设、农艺、技术引进;组织指导种植业重大项目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
(四)科技教育与政策法规科
(九)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四、农产品出口促进和农业产业损害调查
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农业局科院事项、西甜瓜、设备工程的质量检测监督、农药
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工薪、草种、预测预警和运行监测工作
(七)农业产业化科(市农业板块基地建设办公室;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提出政策建议
负责农村能源范畴节能产品;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指导、渔港监督管理权、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广应用城镇生活污水沼气净化处理工作、新闻发布、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拟订蔬菜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组织种植业抗灾和救灾备荒种子、进出口等政策制定、信贷和保险等相关政策建议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农业项目资金的稽查工作;推进农业“三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宜农湿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
负责文电
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十)制定农业科研;负责全市蔬菜产销与市场预警预报
负责全市农村能源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重在推广运用成熟的新技术新模式,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指导农用地;拟订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和新品种;指导经济作物结构调整及标准化工作;负责蔬菜产品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种畜禽
农业部下属单位有哪些 农业部下属单位
农业部下属单位有哪些
农业部下属单位有: 1、农业农村部机关服务中心(农业农村部机关服务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全国农业展览馆(中国农业博物馆)、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2、农民日报社、中国农业出版社(农村读物出版社)、中国农村杂志社、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村、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3、中国农学会、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业农村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农业农村部财会服务中心; 4、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农业农村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
5、中国农民体育协会、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6、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小编提示:通过以上关于农业部下属单位有哪些 农业部下属单位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会对农业部下属单位有哪些 农业部下属单位有个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的内设机构
1、协助站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2、负责总站党委会、常务会、站务会和全站职工大会等重要会议的服务工作,负责编印会议纪要。
3、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总站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4、负责组织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对外宣传的归口管理;负责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编印《农机试验鉴定信息》。
5、负责总站公文处理和印章管理工作。
6、负责总站公文运转和机要文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站保密工作。
7、负责科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站内机构设置、定岗定编工作,负责总站法人登记、年审和组织机构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落实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处级及处以下干部任免、考核等有关工作;负责科技人员管理工作。
10、负责职工劳动工资、聘用合同管理和社会保险工作;负责组织职工考勤和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工作。
11、负责工人和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和社会保险工作。
12、负责制定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综合培训工作。
13、负责党委、纪委的日常工作。
14、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15、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国家财经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修订)计划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站项目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编报年度财务预、决算计划并监督预算执行。
4、负责定期提供总站财务分析报告和绩效考评报告;负责各部门成本核算、增收节支等工作。
5、负责总站财务核算管理工作,包括日常财务核算、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政府采购计划编制、资金使用管理。
6、负责对所属经济实体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分析,并组织财务审计工作。
7、负责总站各种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税务申报上缴工作。
8、负责国有资产归集、保值增值考核等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总站各专项经费使用监督工作。
10、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农机试验鉴定政策法规调研起草工作,组织开展农机化领域软科学研究。
2、负责农机化标准体系规划与建设;组织农机化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制定、修订及实施工作;负责标准管理与标准信息服务工作。
3、负责农机鉴定体系建设规划和农机鉴定机构部级鉴定能力认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农机化外事外经服务工作、总站外事管理和OECD农林拖拉机官方试验标准规则组织事务归口管理。
5、组织农业部农机推广鉴定大纲和农机测试检验收费标准的制定、修订及实施工作。
6、负责科研项目和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工作。
7、负责全国农机试验鉴定系统业务培训和总站职工外语培训工作。
8、负责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中国农机鉴定检测协会办公室和总站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负责总站参加外部社团与行业组织活动的归口管理。
9、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组织提出《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并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督导、农机市场整治和农机产品打假工作。
3、负责农机质量投诉的受理、调解和监督工作,协调跨省投诉监督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4、负责全国农机投诉体系建设、业务指导、人员培训、信息的收集和分析等工作,公布农机产品质量信息。
5、负责组织开展部级农机推广鉴定工作质量投诉的调查和执法调研及相关工作的政策研究。
6、负责农业部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的日常工作。
7、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农产品加工、果蔬加工、茶叶加工、畜牧水产、农村能源、设施农业装备、农机零配件等各类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和机动车的低温性能检测、国家和农业部监督抽查等工作。
2、负责农产品加工等机械质量调查、相关行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调查研究等技术工作。
3、负责农产品加工等机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鉴定大纲等技术规则的制修订工作。
4、负责农产品加工等机械检测技术研究,相关试验设施开发研制工作;负责相关仪器设备和试验室管理工作。
5、参与行业技术活动,承担技术指导、服务和交流工作。
6、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拖拉机、农用柴油机等动力、农田基本建设、农用搬运等各类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进出口检验、国家和农业部监督抽查工作;负责组织OECD农林拖拉机官方试验和e标志(e-mark)认证等工作。
2、负责拖拉机等机械的质量调查、相关行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调查研究等技术工作。
3、负责拖拉机、内燃机等机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鉴定大纲等技术规则的制修订工作。
4、负责拖拉机、内燃机检测技术研究,相关试验设施开发研制工作;负责相关仪器设备和试验室(场)管理工作。
5、参与拖拉机、内燃机行业国内、国际技术交流活动,承担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
6、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耕整地、种植施肥、田间管理、收获、收获后处理、种子加工、排灌等各类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国家和农业部监督抽查工作。
2、负责耕整地等机械的质量调查、相关行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调查研究等技术工作。
3、负责耕整地等机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鉴定大纲等技术规则的制修订工作。
4、负责耕整地等机械检测技术研究,相关试验设施开发研制工作;负责相关仪器设备和试验室管理工作。
5、参与行业技术活动,承担技术指导、服务和交流工作。
6、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质量体系运行、持续改进、实验室(中心)资质保持和提高等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国家拖拉机质检中心(北京)和农业部农机质检中心任务。
3、负责农机试验检测、鉴定等项目管理;负责审查检测鉴定报告,并承办报批工作;负责发放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和标志。
4、负责部级推广鉴定产品有效期内的监管工作。
5、负责计量标准器具和标准物质归口管理工作;负责批检验项目的样品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检测技术、方法和检测仪器设备等研究开发工作。
7、负责国家拖拉机质检中心(北京)、农业部农机质检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的信息处理和栏目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信息网数据库的建设、维护、管理;负责总站信息网建设工作。
2、负责提出信息网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负责制定信息网中长期宣传计划和策划重大宣传活动;负责总站重要工作的宣传。
3、负责信息网计算机终端的网络安全技术支持和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及监测工作;负责总站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
4、负责全国农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指导地方农机化信息网工作。
5、负责总站计算机的管理和人员培训、维护更新,电子数码产品及计算机的政府采购,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和技术服务工作。
6、承担中国农业机械化政务信息平台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工作。
7、负责《农机质量与监督》杂志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8、负责《农机化情况反映》编印、农机专业会议资料汇编和全国农机化统计资料汇编。协助农机化管理司搞好农机化统计工作。
9、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参与国家与认证认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综合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制定农机认证规划、计划、规章制度;负责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及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认证业务市场开拓;负责申请受理,组织完成合同评审。
3、负责认证财务、资产、统计、税务、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4、负责认证中心公文处理、人事管理和档案、保密工作。
5、负责认证宣传信息、网站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企业认证培训工作。
7、负责认证专兼职人员、中心工作站等合作资源的开发、培训及管理。
8、负责与认证相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9、负责中国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认证管理委员会和认证公正性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10、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组织实施各类认证项目。
2、负责认证承检机构体系建设工作。
3、负责制作、颁发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
4、负责获证企业的证后服务工作。
5、负责获证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
6、负责认证业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开发和维护管理工作。
7、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跟踪国际认证技术发展,开展认证技术研究,参与国家认证技术规则的制订。
2、组织研发认证服务项目和建立认证技术体系。
3、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心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实施。
4、负责农机认证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
5、负责制定认证标准并监督实施。
6、负责组织对认证项目作出认证决定,负责认证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7、承担认证中心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8、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参与农机维修行业规划、法规、管理制度、技术规范的制定,并贯彻落实。
2、负责农机维修体系建设和农机维修市场监管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3、负责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管理、农机维修统计和质量投诉监督工作。
4、负责农机维修技术开发、推广、咨询和学会协会等工作。
5、负责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
6、负责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建设与管理,组织考评员资格认证。
7、负责农机职业标准、培训教材和鉴定题库的编制开发及运行管理。
8、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结果初审、资格证书办理和技能鉴定信息发布。
9、负责农业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农机维修管理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10、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全站后勤服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并组织实施。
2、负责总站安全保卫、消防、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工作。
3、负责总站给排水、供电、供暖、燃气调压站管理及节能减排工作。
4、负责传达室、复印室、多功能厅、会议室及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站通讯保障和报刊等收发工作。
5、负责物资采购、办公及劳保用品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离退休和在职职工医疗保健、体检、义务献血服务工作。
7、负责总站物业、环境卫生、绿化、房屋租赁、食堂餐饮和停车场等经营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试验设施、零配件等的加工及工程管理工作。
9、负责指导公司业务和管理工作。
10、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的组织制定工作。
2、负责组织完成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提出、撰写、申报工作。
3、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
4、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具体实施的组织工作。
5、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的管理控制工作。
6、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8、负责总站所属房产、地产管理工作。
9、负责总站所属产权的职工宿舍管理和办公设施修缮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工部是干什么的
农工部是党内组织,农工部职责是协调农口部门、涉农部门的农业经济工作和有关部门的涉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农业和农村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政府将原农商部分为实业、农业两部。农工部设农林、工务、渔牧、水利四司。
扩展资料
一,农工部以前的职责